一、住院醫療待遇
參保人員因病住院的,住院政策內醫療費用納入醫保統籌基金報銷。根據醫院收費等級設置起付標準,根據參保人員類型(在職、退休)設置報銷比例。
(一)起付線
鄉鎮收費等級醫療機構:50元;
縣級收費等級醫療機構:200元;
市級收費等級醫療機構:400元;
省級收費等級醫療機構:450元。
(二)報銷比例
鄉鎮級收費等級醫療機構:
在職人員報銷 90%、個人自付10%;
退休人員報銷 93%、個人自付 7%;
縣級收費等級醫療機構:
在職人員報銷 89%、個人自付11%;
退休人員報銷 92%、個人自付 8%;
市級收費等級醫療機構:
在職人員報銷 85%、個人自付15%;
退休人員報銷 88%、個人自付 12%;
省級收費等級醫療機構:
在職人員報銷 84%、個人自付16%;
退休人員報銷 87%、個人自付13%。
二、門診特殊疾病
各類惡性腫瘤門診放化療、慢性腎功能衰竭門診透析病種,政策內費用在扣除乙類先行自付的基礎上由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報銷 95%。
三、其他要求
(一)本通知未調整的職工醫保待遇政策事項,繼續按《遵義市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遵義市職工基本醫療(生育)保險待遇標準>的通知》(遵市醫保通〔2022〕62 號)執行。
(二)本通知自 2023年3月1日起執行。
參保人員待遇結算以出院時間為準。